男子酒后奸杀7岁女童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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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8:24 贵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绥阳县宽阔镇岩坪村一村民将当地某小学一名7岁女孩强暴后,因怕罪行败露,竟将女孩砸死。昨日,记者从绥阳县公安局获悉,罪犯已被执行枪决。 2004年11月23日下午,罪犯李志刚从同村村民家中吃酒归来途中遇上放学回家的受害者圆圆(化名)。见到天真无邪的圆圆,李顿生邪念将圆圆带到一处叫水源头的地方,李志刚将圆圆强奸。因害怕暴露,李将圆圆杀害。
2005年12月9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志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志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经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月1日,李志刚被执行死刑。(作者:尹光全 陈晓伟 王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