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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贼是大观派出所“常客”五华警方再增警力严控娃娃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9:38 云南日报

  有市民担心设警示牌有损春城形象

  核心速读

  本是一起特大盗窃案件,却因被告人的翻供,称公安刑讯逼供,“大盗”转身变成了“小偷”。一审判决送达后,昆明市检察院一审法院量刑畸轻,于是依法提出抗诉。云南
省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检察官精心甄别“刑讯逼供”,找出证据存在的问题,确定“小偷”原本就是“大盗”。省高级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检察官用补充侦查证据,有力反驳了被告人的辩诉,抗诉理由成立,被告韩冰罪责难逃,有期徒刑4年被改判为12年、罚金1万元改判为5万元。8月7日,罪犯韩冰已被安宁市看守所正式交付监狱执行刑期。

  玉溪盗窃一夜得手26万

  从四川省泸州市到云南来“发财”的韩冰,今年30岁。近几年来流窜于玉溪、昆明等地不断实现着他的“发财梦”。

  2005年4月,10日内连续3次在昆钢某宿舍区行窃得手的韩冰又“瞄准”一家住户。趁夜深人静住户不在家的时候,韩冰持钳子撬防盗笼准备入室盗窃时,被保安逮住并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后查出韩冰分别在大理市新城、楚雄市老城、罗平县城入室盗窃的经过。通过指纹对比,公安机关还查出了玉溪某花园一桩5年未破的巨款盗窃案。

  在看守所里,韩冰供述:“2000年4月的一天,我买了一把管子钳,天黑以后见某小区二楼有间房子没有亮灯,就顺着一楼的防盗笼爬上去,用事先准备好的管子钳将防盗笼上的钢条撬弯后钻进去,进去后是一间卧室,卧室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拒,衣柜不大,有四道门,先拉开外面一道门,里面有衣服没有钱,又拉开最里面的一道门,里面没有衣服,只有一个装衣服的纸袋,什么颜色记不得了,但纸袋里全是钱,全部是一叠一叠用封条封着。我就提着从上来的窗户下到楼下。回到昆明我住的一个小旅社里,数了一下有26.5万,里面面值100元和50元的两种都有。后来我就把钱挥霍一空。但那幢房子在玉溪的位置至今记不得了。”

  2006年1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韩冰犯有盗窃罪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冰自2000年至2005年间,在玉溪市、昆明钢铁公司生活区采用攀爬阳台,将防盗栏上的防盗条用管子钳撬断、钻窗入室等手段实施盗窃作案7起,共获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9434元。

  一审翻供称遭刑讯逼供

  一审法庭上,韩冰辩解:自己并没有实施公诉机关指控的2000年4月玉溪盗窃巨款,还称其供述是由于公安刑讯逼供所致。对其余6起盗窃犯罪事实,韩冰当庭承认属实。

  去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冰于2000年4月入室盗巨款案的相关现场勘查笔录、指印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指控证据之间缺乏证据的关联性和排它性,不足以支持控诉事实,不予认定,其余6起盗窃犯罪指控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故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韩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一审宣判后,立即引起公诉机关和巨款失主的不服。昆明市检察院以一审量刑不当为由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意见书,认为应认定被告人韩冰于2000年2月在玉溪某花园的入室盗窃现金26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依法补充侦查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公诉处承办人员亲自到玉溪调查、了解和补充,并转战安宁,在看守所提讯了韩冰,再到安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提取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远程指纹查询系统查询现场指纹,进一步发现了玉溪某花园26万元现金被盗案的现场指纹就是韩冰左手小指,韩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依法审讯,被告人韩冰交待了在玉溪的盗窃犯罪事实。与此同时,检察官对刑讯逼供问题又进行补充侦查。从看守所提取的韩冰入所体检表表明韩冰入所时身体正常,同监人犯证实韩冰所谓的被刑讯逼供是另一人犯教唆的结果。此外,检察官补充侦查了26万元赃款的去向。

  在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韩冰盗窃26万余元的原审证据和补充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原审被告人韩冰的辩解进行了有力的批驳。

  经过审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和支持抗诉意见,认定韩冰盗窃了玉溪某花园王某某家的26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省高级法院作出了撤销原审判决,判处原审被告人韩冰12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的判决。

  肖凤珍 玉峰李惠民 吕世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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