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村里“钱袋子”将被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9:59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房延彦)村里的钱将不再由“村官儿”掌管,而是由受委托单位负责。

  记者从省纪委昨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继续深化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制度,并试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着手研究对非党村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办法。

  据介绍,“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以书面形式委托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管理。

  “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当前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农村腐败问题的一项治本之策。村委会无论是收钱还是花钱,都得经过乡镇的服务中心,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干部的贪污腐败。”有关负责人表示。

  不仅如此,我省还将对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