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上涨属不属“不可抗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0:26 汉网 | |||||||||
汉网消息 (实习生郑政记者朱滨)2004年就在驾校报名交费,可直至去年底才去学开车。校方以油价上涨为由,非要再收400元油钱不可,否则不代办驾照。 日前,家住汉阳的潘先生求助法律在线:我该不该补交400元油钱? 潘先生称,2004年4月,他在汉阳某驾校报名,学费为1600元。驾校开具收据上注明
今年4月,潘参加驾照考试。就在潘先生等待拿证时,驾校让他补交400元的油费差价,并称油价上涨厉害,当初谁也没想到,属“不可抗力”。驾校还甩出狠话:不交就不给其办理驾照。 驾校负责人告诉记者,潘先生推迟学车时间,理应补齐油价上涨的费用。 ‘律师观点’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世辉认为,潘先生与驾校之间已形成“驾驶培训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包括:暴雨、地震、台风、战争等。“油价上涨”具有市场可预测性,所以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且收据上注明的“一切费用包干”,即指学习驾驶技术的所有费用,故驾校“加钱”的要求缺乏依据。 其次,即使出现“不可抗力”,但《合同法》有规定: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出现导致一方违约,也须“及时通知对方”方可免责。而驾校未在学员学习前告知,所以也不能免责。因以,潘先生没必要交400元油钱。 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潘先生可向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