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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市严管重罚违规网吧 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2:00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网瘾”少年失踪49天》、《“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牌子形同虚设》等报道见报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4日,牡丹江市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处罚标准》,对违规经营网吧业户将进行严管重罚。

  根据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1名或2名的网吧分别予以罚款5000元、10000元的处罚,对接纳3~7名未成年人的网吧,停业整顿1个月或者罚款15000元,对接纳未成年人累计3次以上或接纳未成年人8名以上(含8名)的网吧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同时,对超时经营的网吧,1次罚款5000元以上,2次罚款10000元或停业整顿1个月,3次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发现未成年人的网吧,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证件1次的网吧罚款2000元,2次罚款5000元,3次罚款8000元,4次停业整顿1个月。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网吧1次罚款2000元,2次罚款5000元,3次罚款10000元或者停业整顿1个月,4次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非网络游戏和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网吧罚款20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日,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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