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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赖账 法官上门追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2:50 法制晚报

  

开发商赖账

  游泳池达不到使用条件 屋顶漏水 被判赔10万

  开发商赖账 法官上门追债

  交房后会所游泳池未达到使用条件、卫生间屋顶漏水。棕榈泉国际公寓的开发商败诉后不肯赔偿两名业主近10万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上门进行了强制执行。

  9点,执行人员进入棕榈泉国际公寓。“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现在都不在,我现在打电话和他们联系。”当法官要求履行判决时,法务部王女士说。

  同时,法官赶往大门紧锁的财务室。在法官的再三要求下,七八分钟以后,财务室的门才被打开。最终,对方答应以支票形式支付案款及1万元罚款。

  “你们赶紧走,老在这儿待着影响我们工作!”当执行工作进入尾声时,一女子还找到法官“抗议”。但被法官厉声斥责后,这位女子未再作声。

  文/付中 摄/曹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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