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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遣盗打声讯台 保安员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3:15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虹)值班期间,一保安员为消遣,竟用公司电话盗打信息声讯台,造成电话费损失4300余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该保安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保安员不服,于日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37岁的任某来自河北省邢台市,原系一家保安公司驻本市某汽车公司保安员。去年
9月至11月间,任某在值班时趁单位无人之机,在汽车公司一办公室内,私自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信息声讯台聊天,致使该公司累积产生4300余元的电话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身为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仅不尽看护职责,却以消遣为目的,盗打信息声讯电话,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护企业财产不受侵犯,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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