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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公司被查经理照常吃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如此猖獗是因为《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立案条件过高,这些公司便大钻法律空子

  本报讯记者许悦,通讯员东东、敏萍、远捷报道:记者昨天跟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广州大道京溪街白灰场社区京隆大厦908房的广州市琦盛电子工艺有限公司,整个行动中戏剧性和讽刺性场面不断。

  上当者连串自投罗网

  执法人员刚进电梯,另一部电梯门刚好打开,三名男子拖着一名女子神色慌张地往外走去。后来记者得知,那名机灵的女子是杭州人李小姐,她刚拿了13000支宝珠笔回来交货,谁料一验只有10%的合格率,但之前合同上签了合格率须达93.5%,这么一来她之前缴纳的7800元押金没得退,来回路费也没得报销,琦盛公司还说李小姐弄坏了原材料,要按市价每支赔偿1元。

  正当李小姐被迫签下欠条时,一个电话后公司人员突然收了全部资料扯着她就往楼下走,说是送她回酒店。匆忙中她瞥见记者所乘的电梯上“一片制服”,于是先假装让公司人员相信她回去后,然后一个回马枪再杀到公司。

  挂着“总经理室”牌子的房间里,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一脸无辜,记者追问时,他竟说自己是“实习生”。但就是这个“实习生”,后来退回了3名被骗者的22800元。

  刚帮李小姐追讨回押金,山东的周先生又风尘仆仆地提着一袋吊珠来了;不一会儿,四川的侯小姐也来了;执法人员赶到时,还有哈尔滨的客户在洽谈。

  女经理被查气定神闲

  一进琦盛公司的大门,白云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就告诉记者,她认得琦盛电子的女经理,在查处其他欺诈公司时,她换了几次名字。执法人员这边忙着办案,那位女经理却气定神闲地在一旁吃喝,因为她知道不能将她怎么样。

  这是目前欺诈公司十分猖獗的一大原因,因为《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立案条件过高,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仅是金额之差,公安部门对诈骗案件立案的条件是以诈骗金额大小为标准,个人诈骗金额2000元以上、企业诈骗金额5万元以上才能立案。但欺诈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一般诈骗到4.9万元的时候就另起炉灶,像曝光的18家公司,没有一家诈骗额达到5万元。

  白云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虽然那位女经理屡换姓名,但现在工商部门每办一案就将她的相片拍下来,以个人名义为她累计诈骗金额,等累积到一定程度,再采取法律行动。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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