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耕地鱼塘成了砖窑厂 未交承包钱拿不到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3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2001年,谢先生家的自留鱼塘就被村委会给收走了,村委会随后将其转手租给了外地人,用来建造一个砖窑厂。按理说,鱼塘被占用要么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要么再由村里补偿一块同样的地,可生产队认为这鱼塘谢家在二轮承包后未再交钱给集体,应该就属于集体所有,谢家得不到任何补偿。

  鱼塘被村委会转租

  谢先生是江宁区东山镇永安社区东市井生产队人。他告诉记者,他家的这块鱼塘有0.56亩。早在1981年的时候,江宁县政府就把这块鱼塘分给他家,并且发放了《水面使用权证》。一直以来,他家每年都会在鱼塘养些鱼,一年下来也有千把元的收入。2001年,当时永安村委会(现在成了永安社区)突然把鱼塘收走了。除了他家的鱼塘外,同生产队还有50亩-60亩的农田,还有另外一个生产队中市井生产队的100多亩农田一起被收走,并被村委会转给外地人,建造起了一个砖窑厂。“永安村村委会收走我的鱼塘没跟我商量,也没通知我一声,何况我手上还有《水面使用权证》,村里凭什么一声不吭的拿走我的鱼塘。后来,我听说,其他的村民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走土地,村民为这事情闹过几回。”谢先生告诉记者。谢先生说,“鱼塘被村里转租出去了,自己要么应该得到一块补偿的土地,要么应该获得经济补偿。这也是在《水面使用权证》背后有明确规定的。”

  农田上违规建造砖窑厂

  8月6日,记者来到江宁区永安社区东市井生产队。砖窑厂坐落在一片农田中,窑里还在烧着砖,土黄色的砖块与周围的农田里显出的盎然生机显得格格不入。谢先生告诉记者,原先田里的肥土都被挖来制砖了,现在剩下的都是些黄土,以后这一大片地很难再种菜了。

  记者了解到,根据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指出,“严禁占用耕地建砖瓦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记者找到砖窑厂的办公室。说起土地的问题,工作人员连称砖窑厂也是受害者,因为村民不满意补偿问题,经常把砖窑厂进出的路给挖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砖窑厂的老板姓林,是福建人。林老板恰好有事出差在外。工作人员强调,砖窑厂是取得正规合法的手续在经营的。工作人员的这一说法得到了永安社区韦主任的证实。

  韦主任告诉记者,砖窑厂用地是经过江宁区政府批复的。这100多亩地是临时用地,从2001年-2006年租给砖窑厂。今年年底砖窑厂就将撤掉,土地重新复耕。

  未交承包钱拿不到补偿

  永安社区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砖窑厂现在占用了东市井生产队、中市井生产队,总共100多亩地。砖窑厂按照每年每亩地700元的标准交钱给永安社区。永安社区再按照每年每亩700元钱的标准发放到东市井、中市井两个生产队。从2001年到现在已经发放6年了。记者随后联系到东市井生产队专门负责补偿款发放的余某。余某告诉记者,这家砖窑厂占用了他们生产队50多亩土地。这50多亩土地,一部分属于村民所有,一部分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属于村民个人的土地,补偿款按照每年每亩700元钱的标准按时发放到村民手上。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永安社区按照每年每亩地400元的标准发放到生产队,生产队再拿这笔钱用于修桥补路、排涝等公共费用。当记者问到,生产队每年实际发放给农民的经济补偿款有多少时,余某以不清楚拒绝透露。

  谢先生家的鱼塘有《水面使用权证》为何又拿不到经济补偿呢?永安社区韦主任称,1990年,水塘进行二轮承包,就不存在自留塘的说法。水塘承包后都要给集体交钱,不交钱的水塘就算是集体所有了。谢家的水塘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就得不到补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