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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室行为太过“霸道”为抢电视看刀刺舍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6:0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金陵晚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年龄相仿的赵军、黄宇来自不同城市,赵军是某服饰市场的保安,黄宇是一酒店的传菜员。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的二人,却有缘成了室友,因为他们同属于一个集团。今年7月23日晚,二人因“看电视”起冲突,黄宇一把尖刀刺向赵军。

  据赵军说,事发当晚他与其他室友在屋内看电视,不一会,黄宇回来了,二话不说
拿过遥控器就换台。黄宇这种“霸道”行为,赵军等人已不是第一次领教了,而这一次,他们看不过去了,几人将黄宇叫出了宿舍。

  “都是同事,你也考虑下别人啊。”听了赵军的话,黄宇气不过,嘴里骂着,手也伸了出去,两人推搡了几下,黄宇便转身离开。几分钟后,黄宇再次出现在宿舍门口时,手中多了把刀,并挑衅地对赵军喊了句:“有本事出来。”赵军应声而出,争执中,黄宇的刀刺伤了赵军的膝盖。

  经诊断,赵军刀口伤及骨膜,缝了两针。事发后,经单位出面调解,黄宇同意赔偿赵军的医疗费及误工费。事情就此平息,可当赵军安心休养时,黄宇意外失踪。“当时是酒店出面做的调解,也没让报警,现在人跑了,我找谁?”

  了解此事后,记者与某海鲜大酒店取得联系。当班于经理称,黄宇确实走了,而且是不辞而别。“他工资没结,衣物也没拿,就这么走了,手机也联系不上。”于经理说,当初之所以没报警,是因为黄宇、赵军年纪都小,事发是一时冲动,且单位有能力解决此事,不想把事闹大。关于赔偿问题,公司会负责到底。

  昨日中午,赵军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事情已经解决,他的医疗费、误工费公司将用黄宇未结算的工资支付。事情虽得以解决,但单位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法,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的孟兰凯律师。

  孟律师认为,单位不想将事情闹大,这种“私了”的解决方式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当事人愿意选择这种方式,就一定要考虑到“及时履行”这一问题。另外,为避免类似因当事人逃跑导致无人赔偿的事情发生,受害一方还可以要求出面调解的单位做担保。(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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