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巨贪顾慧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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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22:06 北方新报 | |||||||||
《兰州晚报》消息 尽管在法庭上,甘肃省电力公司(简称电力公司)财务处原处长顾慧娟态度强硬地称自己无罪,其辩护律师也以公诉机关指控顾慧娟部分犯罪事实不请、证据不足为由,为顾慧娟作了“疑罪从无”的辩护。但是,经过法庭审理后查明,顾慧娟利用其在国有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便利,受贿4笔共计38.6万余元,挪用公款3起共计1087万多元,贪污两起共计1250万元。
8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国以来甘肃省贪污金额最高的女巨贪顾慧娟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顾慧娟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受贿所得38.6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的价值1544万余元赃款及股权、债权返还被害单位。(张女燕) 来源: 《兰州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