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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蜘蛛人”:杀人是因害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凌晨攀爬阳台,抢劫杀人。

  昨日,沈阳“3·7”入室抢劫杀人案在沈阳中法开庭审理。

  其中一名“蜘蛛人”在庭上表示:当时杀人是因为害怕。

  “蜘蛛人”入室抢劫杀人

  今年3月7日凌晨2时许,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一居民楼发生命案。64岁的吴某死在自家卧室床上,背部多处刀伤,现金、小灵通手机、银行卡等被抢。

  据邻居介绍,当天先是听到一声踹门声,紧接着听见女人的尖叫声。有人看见两个男青年从出事楼里跑出,其中一人还背个包。

  经勘察,警方将此案定为“3·7”入室盗窃、抢劫杀人案。

  随后,在北市一家典当行里,警方发现了吴某被劫的金银首饰。卖主叫刘兴龙,辽中县人。同日,警方又发现一男子提走了吴某银行卡里的钱。

  3月15日,准备逃跑的刘兴龙和姚亮亮被警方抓获。经讯问,两人供认:二人攀爬阳台进入吴某家客厅,没找到值钱东西,于是踹开房门抢劫并对反抗的吴某连扎10多刀后逃离。今年6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姚亮亮、刘兴龙提起公诉。

  法庭上“兄弟”互推责

  昨日在法庭上,24岁的姚亮亮和21岁的刘兴龙对于指控均表示没有异议。

  据姚亮亮供述,他和刘兴龙相处得像兄弟一样。今年2月,刘兴龙提出抢劫。“他连说了好几天,我就心动了,我就是听他说才……”姚亮亮流着泪说。

  对此,法官严厉地问道:“为什么要杀死被害人?”

  “她一直大叫,我害怕,就……我不想杀她。”姚亮亮说。

  而刘兴龙则平静地说:“是他(姚亮亮)拿刀捅的人,我没动手!”

  庭审一天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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