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煤炭局长被立案侦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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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魏建国刘剑)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子长县“4•29”矿难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调查有了结果:检察机关8月1日已对该县煤炭局局长贾胜强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对吴海源等相关5名责任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今年4月29日,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重伤1人,轻伤6人,造成经济损失1013万元。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
目前初步查明,子长县煤炭局局长贾胜强越权批准瓦矿超层、越界采煤,在明知该矿不具备开采深层煤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放任瓦矿继续开采,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另外还查明,2005年9月份,子长县对各煤矿联合大检查,由该县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海源带领技术员徐森等人对瓦矿进行大检查,发现瓦矿超层越界开采后,只是口头要求该矿立即停止生产,但未安排和监督是否停止非法生产,致该矿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非法超层越界开采。徐森在负责对该矿2004年度年检审查中,未按规定审查年检材料,未能及时发现瓦矿超层越界生产这一违法事实,吴、徐二人涉嫌玩忽职守罪。2006年2月6日,子长县煤炭局决定对全县各煤矿进行生产验收,成立了煤矿生产验收工作小组并发文规定“谁验收、谁放行、谁签字、谁负责”。3月15日,县煤炭局安监科科长杜继军带领安监员南海军和县煤管所内勤王晓东到瓦矿进行验收,发现副井井下巷道内及工作面管理混乱,存在通风设施不全,工作面风量不足的重大安全隐患,仍然验收为“合格”矿井,准许其正常生产。杜、南、王3人涉嫌玩忽职守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