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电费单居民心存疑 电费涨价究竟该从啥时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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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规定从7月份电费才开始涨价,为啥我们家连6月份的电费也要按涨价后的电价收钱?”前天上午,家住铜陵北路康而苑小区的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对合肥供电公司在收取6、7月份电费时全部按照涨价后的电价收钱的做法表示质疑。 据马先生反映,他所在的小区是每两个月抄一次电表,逢双月抄表。8月8日,他收到了他家6、7两月的电费单,上面的电价是0.5653元/度,比以前每月每度涨了0.0065元
随后,记者以小区居民的身份拨打了95598供电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按照上面的文件规定执行,不可能多收钱,相关规定可咨询物价部门。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电费涨价应该从6月30日的抄见表量算起,也就是说,凡是在6月30日以后供电部门对居民家用电量进行的抄表,都要按照涨价后的电费计算,如马先生家是双月抄表,8月份抄6、7月份的用电量,当然要按照涨价后的计算。这位人士说,居民认为是6月30日以后用的电才要按涨价后收费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常小永 王茜 王成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