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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梯怎能“变废为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5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鉴于多次利用旧电梯进行重新安装、拼搭、销售牟利的“成功经验”,瓯海的高某在与他人合伙组建的电梯工程公司中任业务经理时,以同样的手法操作了该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电梯买卖单子。

  8月8日,这名“变废为宝”高手与其任职的公司被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4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高某与买家签订廉价电梯买卖协议后,利用他人退下的旧电梯自行安装、拼搭,成功生产、销售5台不合格电梯给他人,销售金额达308000元。

  2005年4月,被告人朱某、高某等人出资成立了温州市东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朱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无生产许可证、无安装资质的情况下,由被告人朱某决定、被告人高某经手,与浙江松日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以10万元的价格向浙江松日电器有限公司出售一台电梯。后被告人高某到慈溪购买一台旧电梯,并以公司名义组织工人在浙江松日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安装。被告人高某收取4万元货款交到其温州市东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入账。

  2005年7月5日,该电梯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获。经温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站鉴定,上述6台电梯均属于非法制造安装的不合格产品。张晓慧陈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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