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办理房产业务“一个窗口”完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1:3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从今天开始,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管理信息中心正式投入运作。这意味着,今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领取房产证或办理国有、集体房地产交易等业务的市民、企业或有关单位,一个门楼就可以“搞掂”,再也不用多走冤枉路,省却许多繁琐的办证环节。这是我市房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市房产管理在改革、创新、便民、效能上实现了新跨越。
长期以来,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权登记发证由各辖区分局分别受理;国有、集体房地产的交易由各辖区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分别受理;产权抵押、司法查封等业务则由市局受理。业务上的分散管理不仅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增加办公成本,而且不可避免地在办事流程上增加环节,特别是在产权登记、产权转移会知、司法协助等方面增大了工作量。这种分散的管理导致一些情况不明的企业、群众或司法等有关部门在业务办理和资料查询过程中,既走脚皮、跑弯路,又费时费力,办事效率大受影响。 针对房屋产权、交易、信息管理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涉及社会面广,又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等情况,去年以来,市房产管理局认真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动员部署,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争当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重点,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大胆实践,深化房管体制改革。在充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市房产管理局着力要求做到“让市民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简便、高效的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酝酿,将分散在几个办事窗口的职能集中到一个窗口办理,从而告别了分散管理的模式,形成全市集中、统一办理的新格局。 投入运作的发证、交易和信息三个中心将发挥什么效益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刘小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种改革可以更有效地整合行政资源,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房地产交易行为和房屋产权管理,提高房产信息集中管理水平,减少管理审批层次,加快办证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同时能更好地落实市政府关于国有、集体房地产进入市场公开交易等方面的规定,避免“场外交易”、“低价交易”,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国有集体资产流失,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据了解,本次房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创建一个发证窗口、培育一个有形市场、打造一个房产信息平台。3个中心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为根本,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比如,中心对办事窗口充分授权,一般性日常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窗口,接办、初审、核批、用印、收费等各个环节都能在一个办事窗口完成。同时,在办理流程上还加强了的内部协调配合,大大提高内部审批流转速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