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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叶弄脏了公路 养路段“拿”走菜农驾照三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00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徐亮

  本报10日讯今日上午,兰西县榆林镇林荣村菜农王闯在202国道附近的小路上往车上装菜时,掉在车下的菜叶被呼兰养路段的工作人员发现,结果王的驾照和行车执照被养路段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开具扣押凭证的情况下“拿”走了三个多小时,而此间,王的一车青菜也只能在路边静静地等候却不能去哈市销售。

  据王闯向记者反映,今日10时30分许,他在202国道榆林镇段附近的岔口处往车上装菜准备去哈市销售,这时三名穿着制服的人从一辆车上下来要他出示驾驶证和行车执照,称他们是呼兰养路段的,还说王闯的菜叶把公路弄脏了,应该罚款500元。“我当时说,我是在岔路上装的菜,车并没有放在国道上,更没有影响国道的卫生。我还说装完菜后,也会将菜叶打扫干净。因为我身上没这么多钱,他们就拿走了运菜货车的行车执照和驾驶证往兰西方向去了。”王闯告诉记者,因为没有行车执照和驾驶证,他不敢开车去哈尔滨卖菜,一车的蔬菜只能停在道边。王闯言语中显得非常焦急。

  12时30分许,记者驱车来到王闯的停车地点。此时,呼兰养路段的三名工作人员已经折回这里。记者看见,因王闯等村民要求对方赔偿因车辆耽误造成的损失,养路段的一名工作人员正在与王闯等多名村民争执。

  据呼兰养路段工作人员君洪杰介绍,10时30分,他们在巡查中发现王闯的车在公路边上装蔬菜,菜农把蔬菜叶子弄得满地都是,根据《黑龙江省公路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认定王闯的行为属于违规,准备对其处以500元罚款,但因他拒绝交纳,所以扣留了他的驾驶证和行车执照。记者发现,《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拒绝执行本条例或不能当场赔偿的,公路管理机构可暂扣其车辆;对装有危险品、贵重物品或鲜活易腐烂物资不宜暂扣的车辆,可暂扣驾驶证照,并开具盖有公路管理机构印章的暂扣凭证。君洪杰表示,扣留王闯的驾驶证和行车证时并未开具暂扣凭证。

  在记者对王闯等村民进行采访时,养路段的工作人员离开了现场。王闯告诉记者,刚才养路段的人已经把扣押的行车证和驾驶证归还给了他,也不提罚款的事了。据介绍,从王闯的证件被扣到送回,整车蔬菜被耽误了三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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