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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游走在法律滞后的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00 黑龙江日报

  王亦君

  8月6日上午,在北京“网络游戏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上,与会者呼吁有关部门该对“吃人”的网络游戏加强监管了,否则,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将会由此上瘾,甚至走上不归路,导致越来越多的家庭悲剧发生。网络游戏分级制能否建立

  《魔兽争霸》是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开发的电子游戏。该系列产品因为含有血腥、暴力内容被美国游戏软件评级委员会定为“T”级,即只适合1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使用。暴雪公司在其《魔兽争霸》网站游戏界面底部显著位置也标示了“T”标志,并注明“血腥、暗示性主题、使用酒精、暴力”的描述性提示。但是,由于中国尚未建立完备的游戏软件管理制度,该游戏在中国销售与经营时,以上信息并没有得到如实披露。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表示,目前加强对网络游戏监管工作的难点,主要在于对网络游戏的审查标准难以细化。寇晓伟透露说,目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抓紧做这个工作,这个细化的审查标准,能在什么时候推出很难说。

  哪部法律能为受害者维权

  目前,网络游戏所导致青少年成瘾,而导致精神错乱自杀等悲剧已有不少,但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却很茫然,因为很难找到一部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认为,网络游戏是一种文化产品,网络游戏本身所具有的让人成瘾的特征,就是一种产品缺陷。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一个产品的生产者须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因此,开发商应该对此承担产品责任。然而,要让法院在审理中直接认定某网络游戏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并判决网络开发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这在目前是很困难的。

  但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主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并不适用于网络产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精神自主应该是消费者的应有权利之一,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的这一权利,但其对网络消费维权有着重要的意义。网络成瘾综合征会导致患者的认识紊乱,进而错把虚拟世界当作现实世界,并在其中得到成就感和满足感。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其中与精神有关的仅有一项,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显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消费者的精神自主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刘德良认为,在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前,司法实践中可以依照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精神,保护消费者的精神自主权。

  谁来拯救网游少年

  一些学者则认为,不应将全部责任推给网游企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认为,企业的经营行为就是为了利益,不能对他有过高的道德方面的期许,关键是政府要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并通过法律来约束其行为。

  专家认为,在网游企业、网游消费者、社会多方主体利益纠缠的相互博弈当中,在防止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不当影响方面,法律存在空白,但法律往往是滞后的,平衡各方利益始终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层出不穷的沉迷于网络游戏引发的悲剧政府应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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