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3起连环纵火焚车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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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0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文天心 今年6月29日以来,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红旗辖区内接连发生3起点烧汽车案件,停放在小区室外的4辆轿车被烧毁,2辆被烧损,当地警方全警动员,开展缜密侦查,经过11个昼夜的连续奋战,于7月16日成功抓获并敲定犯罪嫌疑人。
7月5日,加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红旗街居民报称:加区红旗街阳光小区停车场内有汽车着火。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发现,阳光小区东侧停车场内有一台黑色桑塔纳轿车着火。灭火后消防队员发现在阳光小区西侧停车场内也有车着火,赶到现场发现一台黑色凌志400型轿车正在燃烧,消防人员迅速将火扑灭。两辆烧毁汽车旁另有3辆汽车被烧毁、烧损。经现场勘察检验,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人为放火案件。经外围调查,又将6月29日加区红旗街道一起轿车起火案件串并侦查。 7月15日21时,东山派出所民警张琦在摸排工作中发现,一身着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比较符合本案刻画的嫌疑人特征。张琦拨打东山派出所所长魏平的电话,魏平与民警赵峰迅速赶到现场,三人冲到这名男子面前,将其制服并带回东山派出所留置审查。 经审查,该男子供述了放火犯罪的全部事实。此男子叫张延铭,21岁,年幼时父母离异,与父亲一同生活,父亲病故对其打击很大。2006年6月初,他买彩票赔了一千余元遭家人训斥,遂偷家里600元钱离家出走。随后于6月29日和7月5日利用偷来的汽油和棉被、衣物、坐垫等助燃物三次实施放火作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