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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熟悉交通法规 “碰瓷”后主动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53 法制晚报

  三人熟悉交通法规 “碰瓷”后主动报警

  一年多作案170多次被批捕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通讯员 翟宝琪)制造交通事故——造成事主违章——主动报警——获得“赔偿”,这一流程被3名“碰瓷”嫌疑人在一年多时间演绎了170多回。

  记者上午获悉,门头沟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批捕了这3名嫌疑人。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郝某等3名嫌疑人对交通法规十分熟悉,在事主车辆并线、转弯、掉头时故意加速发生撞车事故,造成事主违章,而后以修车费的名义直接向事主索要钱财,或者通过事主车辆保险公司定损得到钱财。

  据指控,2004年至2005年6月间,3人先后在门头沟、海淀、丰台等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70多起。现已认定30余起,非法获利约2万元。

  在办理这起“碰瓷”系列案中,检察官发现3名嫌疑人的“碰瓷”手法比以前有所不同。

  以前,“碰瓷”的人往往不报警,而是利用事主怕报警受到处罚的心理,直接索要钱财,带有明显的敲诈勒索的性质。

  而在这起案件中,嫌疑人以“碰瓷”手法作案后,有时还主动报警,由交警认定对方责任,从而使事主“主动”交出钱财。

  另外,据嫌疑人供述,他们往往会找那些看上去没上保险或者外地车、农用车等车辆碰撞,避免频繁去保险公司定损而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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