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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追索彩礼捅死人 潜逃六年德州终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7:20 青岛新闻网

  朱某向退婚的女方父亲追索彩礼不成,就将对方捅死,并潜逃外地6年,然而终难逃法律制裁。8月9日,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故意杀人犯朱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现年23岁的朱某曾在平原县一家饭店当厨师。1998年9月,他与当地梨园村村民张某之女订婚,第二年6月,由于女方认为双方不合适,与朱某解除了婚约。同年10月23日,朱
某从饭店携带一把剔骨刀到张某家,要求其退还订婚时的彩礼钱,为此,朱某与张某发生斗殴。此间,朱某持剔骨刀朝张某的胸部和背部连捅数刀,致张某心肺等器官被刺破,第三天凌晨死亡。 事发当天,朱某潜逃外地,以打工为生,躲藏了6个年头。2005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得到一条线索,称有一男青年脸部有疤,有杀人犯罪的重大嫌疑,经网上查寻对比,确认系山东省平原公安局网上通缉的杀人负案在逃人员。经过周密排查、布控,当年6月7日,在朱某的住处将他抓获。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持刀行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朱某不服,提出上诉,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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