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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假案制造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8:24 中国新闻周刊

  各自的命运

  而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向市委书记呈送一份报告称:“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认定邢亚盖就是“99·8·22”故意杀人案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文瑞强同志使用枪支属正当行为,市局予以通报表扬”。

  但在此前一天,邢亚盖在病床上“取保候审”,解除了手铐,不久后出院,由曾是赤脚医生的岳父用草药治疗一年多后方愈。而后,这位“取保候审”的嫌犯,却再无人问津。

  随后5年,邢亚盖继续务农。检察官黄宗山,以及当地一位农场主黄渡明,义务承担起上告之责,但几无回音。

  案发不久后,文瑞强调职到另一派出所任普通干警,章生贵升任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国和调任北京,任公安部十二局某处处长。

  直到2005年,吴邦国委员长作出批示,此案方得逆转。2006年7月26日,负责侦办此案的海口市检察院新闻通报称,经调查,东方市公安局对邢亚盖案的处理过程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此时,文瑞强已被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6年7月7日,章生贵和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陈文吉被逮捕,同月19日李国和在北京被逮捕。

  谁是假案制造者

  2006年6月1日,文瑞强站在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的被告席上。这位51岁的民警被媒体这样描述:戴着一副老花镜,脚穿“拖拉板”鞋。

  此时,文瑞强的弟弟文瑞立和妻子林明兰,最介意的是舆论已把这名出身老干部家庭的警察“妖魔化”为“横行乡里,草菅人命”的恶警。在他们的眼中,文瑞强由食品公司调入公安局,一直“老实巴交”,胃、肝和关节都有毛病。且为警清贫,检察院来搜查的时候查到存折上只有1600多元。

  他们更愿意将文瑞强的行为定性为执行公务中的过失,这样其罪名就将是“滥用职权”而非“故意伤害”,前者最高刑期不超过3年。文瑞强后来也说,“我也是想把工作做好”。

  文瑞强的律师胡振说,假如一切可以重来,文瑞强开枪伤人之后主动认错救治,则依照法律规定,他甚至连滥用职权罪都够不上,而是依照警律接受处分并承担民事赔偿。

  那么,到底谁是这个假案和假戏的导演呢?邢亚盖的诉讼代理人黄渡明说,应该有人承担诬陷罪。

  文瑞强在看守所里对律师说,我都不知道到底是他们(指李国和等)害了我,还是我害了他们。

  “事实上,后来发生的事已经不是文瑞强一个人的行为。”胡振说。开枪之后,更多的人参与了进来。

  邢亚盖的岳父符光华说,在送邢亚盖到

医院,路经零公里税卡时,他曾停车责问:是谁开的枪?文瑞强闻声从屋里跑出来,说:是我开的枪,我错了!你们不要报案。所有医疗费由我负担。

  送到医院后,文家送来1000元做押金。前后文家共支付了8000多元医疗费和生活费。

  按照符光华等人的说法,当晚,文瑞强在东方市一酒店设宴,并再三要求符光华等不要报案。席间文瑞强分开邢亚盖家属,本人与大田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文能(文瑞立证实其为远房亲戚,同村人),大田乡派出所所长章生贵等人在包厢内用餐商议(文瑞立则否认有用餐商议一事)。

  但次日上午9时,邢亚盖的外家叔,曾任乡武装部长的符光富,仍然携邢亚盖父母到东方市公安局找到政委杨巍和纪委书记陈文吉,当面报案。

  符光富说,局长李国和此时刚从海口开车来东方市上班,听到章生贵的报告才知道情况。

  但随后,据海口市检察机关的通报,李国和对这一事件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不认真组织调查处理,一边安排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带领章生贵等干警同记者到医院对邢亚盖实施刑事拘留,接着又赶到大田乡拍摄搜捕逃犯的所谓现场画面。

  通报还说,即使在检察院的调查报告经市委、市政法委领导批示要求公安局查处后,公安局仍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造成邢亚盖被伤害一案拖延五年未处理。

  但是,单用“极不负责”似乎难以解释李国和等人的作为。据邢亚盖的亲属称,那年7月30日,陈文吉到新宁坡村走访,并核查了户口簿和身份证。这应该能查明邢亚盖并非邢亚佳。

  况且此案经检察机关、政法委及上级部门多次提出疑问并要求查处,真相不应一瞒数年。而黄宗山,这位当年以告倒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而在当地知名的退休检察官说,(制造假案的事)不是文瑞强这样的一个基层干警能够控制得了。

  他提到这样一个背景,2000年5月9日,东方市公安局抱板派出所民警符海明,为偿还欠款,将抱板税务所一名农税专管员开枪打死劫财。

  7月7日公安部对此案作了紧急通报,要求严格公务用枪管理,并对上述案发地公安机关队伍和枪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整顿,并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但10余天后即发生了邢亚盖案。

  当地政法界一些人士将两案联系起来,认为这才是东方市公安局以移花接木之术载脏邢亚盖的背景。枪案迭发显然对公安形象和业绩影响不小。

  他们提到的另一背景是,李国和是1998年由海南省公安厅调到东方任局长的,而在此案发生后不久即调至公安部任处长。邢案发生之时,正是他的仕途敏感期。

  “被假的事实打了一枪”

  刘桂生新闻从业十余年,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个假新闻)是我作为记者的耻辱。我有一种受骗的感觉。在这个事件中,如果说邢亚盖的肉体被打了一枪,那么我就是在精神上挨了一枪。

  6年以后,新任的东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东方广播电视台台长符巍,发现需要为当年的那则新闻善后——该台不仅被省委宣传部批评新闻失实,还将面临被邢亚盖以侵犯名誉权起诉。

  但符巍说,当时我们很难质疑公安局提供的消息。这则报道媒体从头到尾都是被公安局牵着走的,何况是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局长亲自带队,“我们不相信局长相信谁?”

  他说,长期以来,像他们这样的地方新闻单位,公检法部门很少允许记者独立采访,都是由其提供统一稿件。“每一家新闻单位都这么做。”即使被允许采访的案件,“我也从来不向公安深问什么。”刘桂生说。

  现在,符巍已经对编辑记者要求,以后凡是公安局等部门提供的稿件,必须由局长签字并盖公章才能播出;由这些部门提供的电视画面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由记者亲自到场采访拍摄。

  “不管什么新闻,要用眼睛看,发现问题要问为什么。特别是碰到来自公检法司的稿件,不能片面地听,要听当事双方的说法。”

  但他也承认,他的要求在当前的境况下很难实现,也很难防止这样的假新闻再次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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