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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用户开庭之前补交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1:15 重庆晚报

  本报讯南岸区2户居民因自认为水表计量不准拒缴自来水水费,时间长达14个月。近日,市自来水公司首次将欠费用户告上法庭。昨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用户在开庭前缴清费用,另一用户也当庭缴纳了水费和滞纳金。

  据市自来水公司称,去年2月,该公司为南岸区金山路1400余户居民安装了一户一表,并与该片区的居民签定了《供用水合同》。之后,用户余某和周某开始拒绝缴纳水费以及
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截止今年5月,余某和周某欠费分别达614元和928元,多次催缴未果。

  在昨日庭审中,余某称,自己并不是有意不缴水费,而是因为新安的水表计量不准,每吨水要少几百斤。余某说,居民专门用秤称量过,水表显示的一吨水,实际只有800公斤左右。但除了口头陈述,他拿不出法庭可采信的任何证据证明。市自来水公司则出示了相关部门的水表合格鉴定结果。

  经过法庭调解,余某当庭缴清了900余元的欠费(含滞纳金)。因认错态度较好,自来水公司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据主审法官介绍,另外一被告周某则在开庭前就主动认错,缴了欠费。

  市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士称,单位、个人因各种理由拖欠市自来水公司水费金额目前已达到8000万元左右。仅市自来水公司江南营管所管辖的南岸、巴南片区,就有3000多万元水费被拖欠,居民欠费达5000户左右,欠费金额上百万元,而最长欠费时间长达10年以上。

  市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傅主任表示,如果居民拒不缴清欠费,该公司下一步还将对这些用户逐一提起诉讼,以此截住国有资产(水费)的流失。

  (记者 冉启虎)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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