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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钢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1:3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王龙 李小将)曾经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复员三个月后就因一念之差手持钢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群众当场抓获。8月11日受审时,抢劫者当庭痛哭流涕,连连称“对不起”。因抢劫未遂并积极赔偿了伤者的损失,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当庭从轻判处,以抢劫罪判处抢劫者有期徒刑4年。

  今年还不到21岁的马骏是陕西省麟游县两亭镇马家山村人。昨天早上,他被两名法警
押到法庭上时,瘦小的他满脸稚气,走进法庭时还特意朝旁听席上看了看赶来的亲属。据碑林区检察院当庭指控称,2006年3月23日凌晨3时许,马骏携带钢管在西安市东门附近挡乘肖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驶到和平路派出所门口北侧时,马骏持钢管击打肖某头部,致肖某轻微受伤。后在群众和公安巡警的配合下,将马骏抓获。

  马骏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说,马骏虽有抢劫的行为但抢劫未遂,被抓获后认罪态度好,还积极地赔偿了肖某的经济损失。“马骏2003年到2005年在江西某炮兵部队服役,被评为‘优秀士兵’,2005年12月复员回乡,因手头拮据、衣食不保偶发犯罪意念实施抢劫,案发后他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深深悔过,希望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当听到马骏以前曾是“优秀士兵”时,旁听席上许多人都为他感到痛惜。

  本报记者 郭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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