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收回采矿权价款近3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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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3:53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志军) 8月9日,记者从晋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市已征缴采矿权价款29.48亿元。足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煤矿198座,部分缴纳的煤矿46座。 今年3月17日,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了晋城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确定资源整合后,全市保留煤矿445座,除市营及市营以上煤矿19座外,单独保留煤矿297座,整合保留煤矿129座。
为保证《方案》的落实,市政府下发通知,就资源储量审核认定、企业改制、价款征收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7月又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对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重新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阶段性任务和时间要求:凡单独保留7月31日前缴清采矿权价款,属“六证”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可边生产边缴纳采矿权价款。逾期未足额缴纳的,一律停止生产。 据悉,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检查,并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一批煤矿坚决实施停产。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