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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上写包工头名字无法认定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7: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编辑同志: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一包工头用自己的名字替工伤民工填写了医疗凭证,结果导致八级伤残的民工游士建至今无法做工伤认定。法律界人士提醒打工者,不能在自己的病历上
填别人的名字。

  今年27岁的游士建自2003年带着妻儿从安徽老家来到宁波,在北仑区大矸钱塘江南路一修桥铺设水管的工地做打桩工。去年7月4日下午,游士建在施工中被滑落的钻杆压在右手腕上。工友立即将他送到医院治疗。

  游士建说:“在医院,包工头康某对我说,他有保险,病历上可填他名字,当时我就同意了。”之后包括游士建的“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拍X光片等手续,都是康某的名字。

  发生事故后,康某支付了游士建1万多元医疗费。去年12月1日,经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鉴定,游士建为八级伤残。去年底,游士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部门发现,游士建的病历卡等医院手续上写的并不是他本人的名字,而是包工头康某的名字。按规定,证据与他本人不符,劳动部门无法作出认定。

  游士建委托律师替他打劳动仲裁官司。然而,游士建只知道包工头康某招他去工地干活,却不知道建筑公司的名称,做的是什么工程。游士建的律师说,由于康某拒绝提供建筑公司名称,他跑了游士建就诊的医院,医院以防止有人骗保为由拒绝提供施工单位名称,他又跑了建设局等部门调查,但对方都拒绝提供。

  无奈之下,律师为游士建向北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仲裁委员会以施工单位不清楚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拿到不予受理的通知,律师为游士建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康迎某偿5.58万余元。

  今年6月7日,北仑区法院立案受理了游士建一案,随后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上,康某承认游士建在他承包的工地上受伤的事实,但仍拒绝提供施工单位名称。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游士建与康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康某一次性支付2.3万元。上周,游士建拿到了赔偿款。

  浙江省法律界人士认为,像游士建这样的案件在该省较为普遍,农民工发生事故受伤后多用雇主的名称就医,结果到赔偿时,雇主借机逃避责任,农民工这时候维权就难了。因此,提醒农民工不要在自己的病历上填别人的名字。

  浙江省白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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