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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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9:2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根据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77名。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议案》,对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如下:
一、在代表总名额中分配470名,留7名作机动名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按人口比例为主并适当调整的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如下:玉州区66名、北流市75名、容县51名、陆川县52名、博白县84名、兴业县47名,县(市)区共安排375名;市直单位95名(含部队3名),市直代表安排到县(市)区选举。 选举人大代表,要注意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素质,要重视人大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在代表的构成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归侨侨眷、妇女、党外人士要有适当的比例。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