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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彻底清查和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1:45 黑龙江日报

  刘铮 田星 记者 邵晶岩 卢军

  本报11日讯1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继续彻底清查和收缴管制刀具。仅11日当天,全市共收缴管制刀具近900把。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2006年8月10日至15日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
具统一行动。此次收缴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三棱尖刀等。警方提示,一些生产生活使用的刀具不允许带到公共场所,居民们日常使用的菜刀只能在家里使用,而生产用的三棱尖刀等刀具也只能在生产车间使用,一旦带到公共场所将被视为携带管制刀具依法受到惩处。

  据介绍,在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在整治期间将按《治安处罚法》予以拘留。而生产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销售管制刀具的商户须建立购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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