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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引发纠纷 “盘踞”屋顶敲打业主战战兢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1:50 广西新闻网

  今报柳州讯(记者彭华)“你一碰我就跳下去!”昨日下午,柳州市跃进路长林公园旁的一家广告公司平房顶上,一正在拆房顶的男子对靠近他的民警说。连月来,这块产权属于柳州市某局的几间门面连连被人爬上屋顶拆除石棉瓦。承租门面的几名业主苦恼地说:“这么闹下去,这门面经营不下去了。”

  业主:门面屋顶频频被拆

  承租了一块场地经营摩托配件的敖女士说,这个月以来,这些人频频过来要拆门面屋顶上的石棉瓦,这个星期几乎天天都过来。8月9日下午就有10多名男子拿着工具上到门面顶上,噼里啪啦敲个不停,门面顶上不少石棉瓦被打烂丢下来。10日、11日这些人同样过来拆,这个月门面屋顶被拆了8次,门面根本无法正常经营。

  11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摩托配件店采访时,门面顶上仍有数名男子拿着工具在敲打屋顶上的石棉瓦,屋顶发出阵阵响声,屋顶好几处地方被敲破。

  承租一块场地经营广告公司的李先生说,屋顶频繁被拆对门面的正常经营产生很大影响,广告公司的屋顶上就被拆掉了10余平米的石棉瓦,前段时间下雨,雨水哗哗往下漏,在门面积了10多厘米深的水。他说,门面被这伙人这么闹,很多客户不明白究竟出了什么事情,以为会有暴力事情发生,都不敢前来谈业务。而广告公司已经足额一次性交了一年租金,这样被频频骚扰,公司根本无法正常经营。

  拆房者:拆的是自己的东西

  记者找到拆屋顶的一名男子,他说自己姓覃,拆除的屋顶上的石棉瓦是属于自己的。他说,2004年某局将这块场地出租给柳州市故庄贸易公司,合同时间为3年。由于故庄公司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05年2月将场地出租给自己,租期为25个月。覃后来又将场地分成几家门面,出租给现在正在经营的门面业主。不料自己还没经营10个月,某局与故庄公司之间的合同提前终止了,2006年6月某局通过竞标的方式,将场地租给另外3个人。

  覃表示,自己从故庄公司租下这个场地时,除了几面墙之外什么都没有,自己投资了20多万元进行装修,才经营了不到10个月,租期未满就被收回去,自己受到很大的损失。他说,自己现在既没钱也没时间打官司,只想把当初自己投资装修的东西拆走,“就算把这些石棉瓦丢进柳江河,还能听到一点响声。”

  出租方:应走司法程序解决纷争

  通过竞标租下这块场地的陈先生等3人,也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陈说,自己与某局签有合同,是这块场地合法的承租人,现在覃等人天天来门面闹事,强行拆除门面屋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覃等人又不愿意走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让他感到很头疼。

  8月9日,陈先生与覃以及门面的几位业主一起来到某局进行协调,记者也随同前往。该局一位负责人说,当初与故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终止后,故庄公司与覃签定的副合同应当随之终止,因此局里与覃是没有关系的。而且按照当初合同约定,该局与故庄公司合同终止后,场地上的附属建筑属于该局所有,覃去拆东西是不对的。如果覃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到法院走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编辑:邓慧作者: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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