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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2:36 法制晚报

  月神迪吧看场子

  主犯获刑15年

  该团伙由三部分人员组成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崔亮)以月神迪吧为依托,看场子、砍人、挑断脚筋、围堵医院……一恶势力团伙25人昨天因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法院分别判处15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05年以来,盘踞在月神迪吧的20多人的恶势力团伙在昌平地区共同作案多起。

  据指控,因发生口角,他们曾将迪吧内客人的脚筋挑断;还曾因琐事将他人手指砍掉……

  法院认为,王晓明等25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其中8人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王晓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人分别获刑。

  恶势力团伙三部分人员

  第一部分

  以王晓明为首的负责月神迪吧内、外部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有8名成员。

  月神迪吧外保人员负责人为姜龙,成员共5人。

  第二部分

  以付旭超为首的社会闲散人员,成员有10人。

  第三部分

  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共计10余人,偶尔参与少数犯罪活动。

  在整个犯罪团伙中,以王晓明为首的内保人员和以付旭超为首的闲散人员成为固定骨干,他们统一着装,统一行动;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则一呼即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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