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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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2:36 法制晚报 | |||||||||
月神迪吧看场子 主犯获刑15年 该团伙由三部分人员组成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崔亮)以月神迪吧为依托,看场子、砍人、挑断脚筋、围堵医院……一恶势力团伙25人昨天因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法院分别判处15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05年以来,盘踞在月神迪吧的20多人的恶势力团伙在昌平地区共同作案多起。 据指控,因发生口角,他们曾将迪吧内客人的脚筋挑断;还曾因琐事将他人手指砍掉…… 法院认为,王晓明等25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其中8人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王晓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人分别获刑。 恶势力团伙三部分人员 第一部分 以王晓明为首的负责月神迪吧内、外部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有8名成员。 月神迪吧外保人员负责人为姜龙,成员共5人。 第二部分 以付旭超为首的社会闲散人员,成员有10人。 第三部分 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共计10余人,偶尔参与少数犯罪活动。 在整个犯罪团伙中,以王晓明为首的内保人员和以付旭超为首的闲散人员成为固定骨干,他们统一着装,统一行动;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则一呼即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