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进“自家门” 姐姐送他去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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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2: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周海波) 一位20来岁的小伙子趁姐姐不在时,利用早已从姐姐租房内找到的钥匙,悄悄潜入姐姐所租房内,窃取了与姐姐合住的室友邹纯颖1500元现金。情急中又将窃来的现金装入烟盒扔入垃圾箱,后在姐姐带领下投案自首。昨日,成华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向媒体通报了该辖区8月6日发生的一起蹊跷失窃案,提醒广大合租房者提高警惕,家里
案件侦破 合租者弟弟偷走室友钱 邹纯颖在建设路41号13栋1单元和宋某合租了一套房,宋某有个弟弟经常过来串门。8月6日,邹回家后发现自己皮包里1500元现金不见了。 当日22时许,邹纯颖向建设路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一系列线索,民警初步确定了宋某弟弟宋小桥有作案的嫌疑,遂对其展开了一系列“攻关”工作。 邹纯颖称,她和宋小桥的姐姐8月6日13时30分发现现金失窃后,就打电话询问过宋小桥,但对方不予理睬。民警先是进行了“政策攻关”,讲述利害关系。但这一次也没敲开宋小桥严实的嘴。不料,这倒让宋心急做出了一个异常行动,把窃来的钱扔进了垃圾箱。8月7日15时许,宋小桥终于在姐姐的“训示”下投案自首。根据宋的讲述,民警在垃圾箱里找回了失窃现金。民警卢嘉称,他们采用了心理战术,几番心理攻势后,宋只得投案自首。 警察提醒 合租 家里不要存放现金 建设路派出所民警卢嘉分析,现在一些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不强,将贵重财物置于家中一些自以为隐秘的地方,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而与人合租更应该防备,一定要对经常接触而又不是十分熟悉的人保持戒备,家里最好不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遭受可以避免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