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清白跳下二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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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9:0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栾磊)到夜总会打工时被要求做见不得人的“特殊服务”,女青年张某为保清白跳下二楼,摔成重伤。主犯余某落网后,因涉嫌非法拘禁,近日被李沧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赔偿张某治疗费4.5万元。 2005年,22岁的费县姑娘在李沧区一家夜总会找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因不满工作时客人对自己动手动脚,2005年9月6日,张某返回李村暂住处,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当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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