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首起交强险赔偿案了结最高法院新说法将带来变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9: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舒静报道7月1日交强险实施后,无锡首起无责赔偿诉讼案近日双方以调解方式了结。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5月份。5月12日晚上近8时,傅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江阴一路段时,与前方同向遇红灯停车的吕某驾驶的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傅某受伤,车辆损坏。江阴交巡警大队开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傅某负全部责任,吕某不负责任。吕某的车辆曾
在人保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按照商业险的条款规定,被保险车辆无责保险公司是一分不赔的。傅某于今年7月1日以后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把吕某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车损等共计8000多元,法院受理后,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近日双方达成调解,确定赔偿金额为2000元,扣除吕某已垫付的1000元,余款1000元由保险公司于8月20日前支付给傅某。

  诉讼等费用1350元,由傅某承担850元,吕某承担500元。

  据人保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货车投保人保的是商业三责险,由于该案件是7月1日以后起诉的,根据省高院的司法解释,商业三责险中划出6万元视作交强险,因而无责也须当事人赔偿20%。

  据了解,7月1日后,三责险诉讼案呈增多趋势,无锡多家产险公司都接到此类诉讼案件,大公司已不下几十起。据最新透露,最高法院近日答复保监会,明确2006年7月1日前投保的三责险性质为商业保险。无锡各家产险公司昨日已收到保监会转发的最高法院明传,产险业人士期盼省高院对商业三责险会有新的说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