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倒身亡 雇用单位被判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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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2:05 法制晚报 | |||||||||
上班途中摔倒身亡 雇用单位被判赔钱 本报讯(记者 付中)在匆匆赶往村委会上班的途中,史老汉一个跟头摔倒在村委会门口,致脑出血死亡。日前,大兴法院判决村委会应赔偿死者家属近2万元。 去年3月,大兴区某村村委会组织人员开挖管道,为村里的耕地安装灌溉水管。其间
同年4月14日早上,村主任通过村里的广播,催促史老汉赶快到岗上班。听到广播后,史老汉匆匆向村委会赶去,后摔倒在村委会大门口,在去医院救治途中脑出血死亡。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史老汉与村委会之间构成雇用关系,且系在从事雇用劳动的途中摔倒后脑出血死亡,故村委会理应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