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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得一文照要领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3: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打工农民伙同他人抢劫恋爱男女,因被害人身无分文而未得逞。8月9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玉革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6年4月23日凌晨1时许,长丰县来肥打工农民张玉革伙同罗经桥、“大春”(均在逃)窜至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铁路桥上,对在此谈恋爱的李某及女友许某实施殴打、搜身,意欲抢劫,因两被害人身上无钱而未劫取到财物,随即逃离现场。张玉革逃离现场不远即
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鉴于张玉革属犯罪未遂,归案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杨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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