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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想分手 杀死同居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4:03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印明大 王威 见习记者 张秋翌)只因女友提出分手,便用剪刀将其扎死,而自首后又称自己是精神病人。但法网恢恢,于某还是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家住辽阳市太子河区东京陵乡某村的于某供述:他与女友是在2005年3月认识的,当时两人都有家室,今年1月份他们分别离了婚,然后同居在一起。今年2月27日晚上9点左
右,于的女友突然提出不愿与其继续生活,两人为此发生了激烈争吵,继而动起手来。在炕上,于某双手掐住女友,并用床边的剪刀猛扎其脖子。女友在挣扎中从炕上掉到地上,并向他央求“别扎了”。但于某不但没心软,还跳下炕来骑到女友身上,继续掐住女友脖子,直至其断气。

  当晚,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于的女友左锁骨中段前侧有一不规则创口,系颈部遭受钝性外力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于某提出自己是精神病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后经沈阳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医学鉴定:于某的确曾患过精神疾病,但行为当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无视国法,因琐事故意杀人,并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于某在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故判处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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