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携带管制刀具进学校一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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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0: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拘留。 根据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
公安部要求在统一收缴行动中,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一律依法收缴。(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