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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宝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1:08 三秦都市报

  继200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一举成功后,我省宝鸡市终于又一举突破了西部城市脆弱的生态瓶颈,于2006年1月23日,正式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也是西北五省区仅有的三个国家园林城市之一,也是我省惟一一个国家园林城市。

  几年来,宝鸡市区累计建成了131个园林绿化小区,52个城市街景绿地,陈仓园、清姜等6个绿地广场,并在城市实施了见缝播绿、拆墙透绿工程。到2004年底,城市绿化覆盖
率由2000年的26%提高到37.9%,城市绿地率由21%提高到32.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5平方米提高到8.57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的七大类54项指标全部达标。

  2003年,宝鸡市荣获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后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渭河生态治理建设项目还被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本报记者 朱娜 实习生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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