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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应成离异夫妻报复“工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2: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曹雷 实习生徐敏)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当事人双方对子女的探望权纠纷也逐年增多。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受制于种种复杂交织的亲情关系,子女探望权案件审理让法官遭遇“亲情难题”。法院人士呼吁,离异夫妻双方千万别拿子女当报复“工具”。

  前不久,在济南一所高校工作的吴先生与妻子谢女士离婚后,3岁的孩子被历下区人
民法院判给了经济条件较好的吴先生抚养。在女方的孩子探望权方面,法院规定,谢女士每月可两次探望孩子。然而没多久,吴先生便逐渐限制谢女士与孩子的接触,甚至一度将前妻拒之门外。谢女士曾向法官申请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案件执行效果并不好。

  曾审理过众多子女探望权案件的历下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昭新告诉记者,因离异夫妻一方逞一时之快,为了自身利益而拒绝或不合理限制对方探视子女时,导致各种矛盾甚至伤害事件的发生,其结果伤害最深的还是无辜的子女。

  一位法律专家说,离异夫妻中一方阻挠另一方的探望权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这样做,虽能让其中一方获得情绪满足,却严重伤害了孩子的感情世界,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塑造,甚至有可能导致孩子未成年人犯罪。这位专家表示,离异夫妻一方为自己主张权利是好事,但应尽量避免此类纠纷,或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要把伤痛再留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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