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产生幻觉砍死姥姥又砍向父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4: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清)姥姥被砍死后,又持刀向父亲砍去,父亲跳楼才得以逃脱。 “我当时认为砍的就是勾引我吸食毒品的人,是毒品害了我。”8月11日,凶手在法庭上这样讲述了行凶的动机。 “我是渤海街铁鑫园的居民,我家杀人了!”2005年10月19日19时许,葫芦岛市110接
民警赶到后将23岁的男子周崇控制。 原来,当日18时许,邻居听到住在二楼的老太太家动静不对,就给周崇的父母打电话,周崇的父母赶来后门却打不开,周崇的父亲从窗户爬了进去,看见周崇的姥姥浑身是血瘫坐在地上,就赶紧对拿刀的周崇喊:“那可是你姥姥啊!”周崇说:“我没有姥姥。”然后拿刀向自己的父亲砍来,周崇的父亲吓得从窗户跳到了楼下,然后报警。 据周崇交代,伤害姥姥的前一天,他在安某(无业人员)等人的劝诱下,吸食了麻古丸。一直吸食到第二天早晨,周崇轻飘飘地回到了姥姥家。 19日18时许,想要出去的周崇正在给自己的女朋友打电话,看见姥姥进来了,挂断电话就想走,姥姥拽住他问他干什么去。周崇问:“你是谁?”周崇的姥姥说:“我是你姥姥。”但是周崇不相信,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将姥姥砍倒在地,姥姥因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6月,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对周崇伤害姥姥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周崇在吸食毒品产生幻觉的情况下,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周崇有期徒刑10年。周崇认为量刑过重,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在8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之后,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