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街头一些摊贩为生财竟用硬币打戒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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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7:16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如果不是看到“硬币打造,永不褪色,5元一枚”的牌子,谁也不会想到小摊上那些色泽光亮、款式多样的戒指竟是用硬币做的。 8月8日晚,记者在省城西大街看到,一个流动摊点在出售用硬币打的戒指等首饰,很多路人在挑选、购买。摊贩告诉记者,这些戒指是用硬币加工出来的,制作时,先把硬币熔化,再将熔化的金属液体倒入模子,就能做出各式各样的首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属于禁止行为。如违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袁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