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首发公司又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8:57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赵志雪)机场高速路大修却照常收费,消费者邢先生状告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收费不公平。昨天,笔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5年7月25日,邢先生乘航班抵京后,从北京国际机场搭乘出租车去石景山。车行至天竺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收取高速路车辆通行费10元。然而车辆进入高速路还没有几公里,就遭遇了拥堵。适逢机场高速大修,进京方向的车道只剩下两条,车辆汇集在一起
,只能缓慢前行。车辆行驶至北皋出口时,进京方向高速全部封闭,无奈,邢先生只得离开机场高速绕行京顺路。邢先生认为,机场高速公路全长18.735公里,他从机场到石景山的行车路线需要走完机场高速路全程,现他缴纳了全程的通行费10元,但在高速路上行驶的距离不足机场高速公路全长的一半,于理不符。故起诉至法院,要求首发公司返还高速路车辆通行费5元。

  链接

  去年8月,律师胡凤滨认为机场高速“300米收费10元”显失公平,将首发公司告上朝阳法院。朝阳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向市发改委、市交通委、首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今后建立收费公示制度。RJ055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