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公司又成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8:5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赵志雪)机场高速路大修却照常收费,消费者邢先生状告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收费不公平。昨天,笔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5年7月25日,邢先生乘航班抵京后,从北京国际机场搭乘出租车去石景山。车行至天竺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收取高速路车辆通行费10元。然而车辆进入高速路还没有几公里,就遭遇了拥堵。适逢机场高速大修,进京方向的车道只剩下两条,车辆汇集在一起
链接 去年8月,律师胡凤滨认为机场高速“300米收费10元”显失公平,将首发公司告上朝阳法院。朝阳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向市发改委、市交通委、首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今后建立收费公示制度。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