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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要提前书面申请 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0:12 温州都市报

  读者金小姐10日来电:感谢瓯海区劳动监察大队热心相助,帮我要到了工资。

  记者核实:金小姐称,她在瓯海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就提出辞职,公司以她不辞而别为由,不给工资。金小姐觉得自己没有事先提出辞职申请是有些不妥,但公司多少应该给一些工资,双方发生争执。但由于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金小姐便向瓯海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求助,结果金小姐获得了部分工资。

  瓯海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的经办同志说,当时金小姐没有提前通知企业要辞职,因此她自己也有过错。最后经过调解,公司给付60%%的工资。在此,该经办同志提醒企业和务工者,用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辞工一定要书面提前申请,只有用工规范了,才能减少劳资纠纷,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小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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