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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刚落户又被人占用 孩子有了户口却无处可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1:1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雷女士想不到,为了能让儿子在户口所在地上学,竟然会费那么大的事。“孩子的户口在下关的二板桥,而落户的房子又被人占用了。为了儿子读书方便,我必须要把房子要回来。”雷女士从去年开始就为房子的事情奔波。

  儿子无房可住

  雷金凤是江宁汤山人。在和丈夫沈某离婚前,一家三口就住在南京下关二板桥475号的房子里,儿子的户口也落在这套房子里。

  雷女士告诉记者,二板桥的这套房子是一套拆迁安置房。产权单位是下关城市建设开发公司的,承租人是丈夫沈某。1998年,离婚时儿子是判给沈某抚养的,而她则回到了汤山生活。

  “

离婚后,儿子雷雷被前夫四处寄养,后来我就把儿子接到身边生活,一直到现在。今年秋天,13岁的儿子就要上初中了。如果儿子在汤山读中学,就要交一笔借读费,为此从去年开始我就想把儿子送回到下关来读书,但是却发现房子被占用了。”雷女士告诉记者。

  房子因债被抵出去?

  雷女士告诉记者,2001年,她从沈某的第二任妻子那得知,沈某将房子借给朋友张某居住。后来,为了房子的事情沈某与张某还打了一架,沈某被打跑了,之后房子就一直由张某继续使用。“5年前,沈某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今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2005年6月,雷女士送雷雷到下关的学校参加考试。“当时房子是空着的,于是我就砸了门进去住了有15天时间。后来,张某出现了,声称沈某是因为欠了他七八万元,所以把房子抵给他住了,但是他拿不出任何借款的凭据。到派出所协商后,我们双方同意在事情弄清楚前,谁也不入住这套房子。可隔了一段时间后,张某把房门撬开了,直接把房子转租给了人家,做起了房东。”

  请求被法院驳回

  2005年下半年,雷女士聘请了律师,以沈某的名义将张某告上了法院,由于沈某未出现,法院下了裁定书,驳回了请求。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张某。张某的态度强硬:“她凭什么来跟我要房子,沈某欠了我七八万,这房子就是给我住的。法院现在也判了,不是有个裁定书嘛,这个你可以到法院去查呀!”

  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告诉记者,张某对裁定书理解是错误的。裁定书不能等同于判决书。在这起案子中,由于原告沈某未出现,事实无法查明,所以法院并未审理。张某拿着裁定书就认为房子应该由他居住,这个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徐律师建议雷女士,依据目前无法找到沈某的实际情况来看,以儿子雷雷的名义起诉张某是比较可行的。因为雷雷享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现在雷雷的利益遭受侵害,可以要求张某迁出。同时这套房子是承租房,沈某也无权将房子转让、出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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