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侵权就是原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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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唐螂 商标之战就是商战。其中攻防的极致,乃诉讼至公堂之上,相互举证进行PK,求得知识产权的独有。然则这是终极之战,所谓杀人一万,自损三千,虽不至伤筋动骨,但时间上、精力上的损失,则不可避免。
商战难分正邪,诉讼但求平等。然则,作为一种伦理,“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气概,这年头似乎已经不吃香。这问题之大,不止于商家如是,消费者亦如是。市场中频见的侵权案,除了明显违法的假冒之外,以疑似名牌的做派,欺世盗名于世间者,比比皆是。许多行径,消费者心知肚明,可是对名牌的疑似,恰合大家的虚荣心,于是乎市场大焉。更兼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行中设计策划人的无耻、市场监管机制的疲软,自然更令拉大旗作虎皮的过海神仙们,练就一身变形金刚似的铜皮铁骨。 以提高侵权成本、加高罚则制止侵权固是一策。但营造起一个全社会看法一致的商业荣耻氛围,恐怕更值得期待。侵权就是原罪,这观念一旦建立,则商标战的攻防,或可息焉。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