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招标更换新物业 旧公司拒绝撤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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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6:0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王丹) 8月12日,清河清缘东里小区业委会新招标的先行物业在进驻小区时,遭到原物业的反对无法进驻。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海淀建委小区办已介入调查此事。 5月20日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1088户业主参加投票,超过2/3以上的业主赞成更换物业。7月8日,小区委托了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最终先行物业管理公司中标。
8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小区门口悬挂着“欢迎先行物业进驻小区”的横幅,但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已被停电,外面业委会的牌子被人喷上了黑色涂料。居民们聚集在门口要求小区原物业盛兴物业离开,一些人不时喊着“换物业,换物业”。先行物业的工作人员到来时,业主们鼓掌欢迎。 据居民们介绍,多数居民对盛兴物业的服务很不满意。“门禁装了不用,垃圾不及时处理,地下车位不启用,每栋楼里的消防设施放置处都是空的。”一位居民气愤地说,“我们不要这样的管家,我们要换物业。” “自从业委会将新旧物业工作交接函送达原物业,我家就开始停电,已经20多天了。”业委会主任薄先生说。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早上8时左右,有二三十个打手模样的陌生人被物业放进小区。居民报警后,民警将陌生人赶出了小区。 盛兴物业的邢经理表示,“他们在招标新物业时没有在海淀区建委小区办公室备案,另外,开业主大会时并没有居委会的人在场监督。”而对于居民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邢经理不置可否。 居委会的高主任称,之所以没有参加业主大会,是因为社区正在搞选举没有时间,不了解情况,当然不能盖章。目前,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和海淀建委小区办已经出面协调。办事处张主任称,新物业暂不进驻,等调查、协调完毕,争取平稳过渡。 律师说法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的王天任律师表示,《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中的确有规定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行备案制度。但是,备案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政府部门了解情况,备案并不是决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