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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等询问迅速拆机 顾客被迫交拆机费取回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7:2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14日讯(实习生匡玉凤)手机不能正常开机,到维修店维修时,却被要求交20元拆机费。对于维修店的做法,律师称,拆机费可合理收取,但不能漫天要价。

  莫同学是广西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两年前买的一款手机出现问题,不能正常开机。8月9日晚,他将其拿到南宁市朝阳广场某大楼一楼一手机维修店铺维修。将手机递给店老板后,他还没来的及向其讲清楚手机出现了什么问题,老板便迅速将手机外壳拆开,用一个万
能电表测量了一下后,便对他说:“修好手机至少需要40元。”

  莫同学觉得维修费太贵,便告诉老板不想再修了,让其把手机退回。但老板却说:“不修可以,但要交20元拆机费,否则不退手机。”

  莫同学从没听说过修手机还要交拆机费,与老板拒理力争,但老板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他只好交了20元,才拿回了手机。

  8月10日上午,笔者来到莫同学所说的大楼内看到,大大小小的手机维修店铺就有10来个。笔者以要修手机为由,选择了4家店铺,询问是否要收取拆机费,其中有两家就表示要“视情况而定”,还有一家则表示“把手机拿来再说”。

  今天上午,笔者采访了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韦华。他告诉笔者该手机维修店老板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他触犯了消费者权利的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韦华称,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韦华还对笔者说,该手机维修店老板在事先没有告诉莫同学手机维修的内容及费用的情况下,开始提供服务的行为就已经侵犯了莫同学的权利。编辑:黄皓作者:匡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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