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打砸手机店肇事者涉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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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1:11 重庆晚报 | |||||||||
大坪长江二路95号2-1邓孝君:我在大坪开有一家手机店。今年7月15日,一女学生因与我发生纠纷,后带人去砸了我的店,还将前来劝架的隔壁店主打伤。此事经派出所调解后,女学生的父亲出面答复说他们不会赔一分钱。请问:女学生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我应通过哪种途径索赔? 主持律师陈昊:该女学生与你产生纠纷后,为了泄愤报复,纠集人员故意毁坏你店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昊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