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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的鞭炮轰鸣让野生动物饲养场内“开了锅”两狼四野猪流产八十只獾子憋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2:19 大连晚报

  一个多小时的鞭炮轰鸣让野生动物饲养场内“开了锅”

  两狼四野猪流产八十只獾子憋死

  事发得胜镇魏家村

  损失将近二十万元肇事方赔偿五百元场主索赔只为警示

  ■本报记者李秀峰

  事发数只野生动物受惊吓流产

  2006年3月8日,开发区得胜镇魏家村一沙场准备开业,当地村委会特意在沙场附近燃放大型礼炮以示庆祝。然而,令众人没想到的是,持续一个多小时的鞭炮轰鸣让距沙场仅百米远的一野生动物饲养场内“开了锅”。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胜野生动物饲养场是一家拥有合法手续的野生动物饲养机构,饲养着大量的獾子、野猪和狼等动物。

  当日,震耳的鞭炮声,让这些动物受到惊吓,大都发起了狂。其中,数百只獾子全部挤到了一狭窄处,由于缺氧,导致80只獾子窒息死亡;2匹已经怀孕的狼因受到惊吓流产;此外,还有4头野猪流产,有5头野猪崽被狂奔的动物踩死。

  “这次事件导致我直接损失近20万元,这也是我没想到的。”饲养场的法人代表徐先生告诉记者。

  起诉请求获得1元钱赔偿

  事发后,徐先生与魏家村村委会协调后,又到法院为此起诉,希望魏家村村委会赔偿其经济损失1元钱。

  徐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在当地饲养野生动物已经有五六年的历史,但是由于以前没有类似经验,不知道这些野生动物的胆子如此之小,鞭炮声都能吓得它们发狂。“我也没在饲养场附近挂警示牌子,在这点上,我也有责任。”徐先生说。

  徐先生说:“损失可以弥补,我起诉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钱,只希望要一个说法,也给别人提供个警示。”

  判决被告最终赔偿500元

  昨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徐先生的案件经过开发区法院的审理,最终在8月11日有了结果,法院判决当地村委会存在过错,赔偿徐先生500元的经济损失。“其实,我刚开始确实只想索赔1元钱,但是后来,我又在别人的建议下改变了赔偿金额,临时改为1000元,因此赔偿金额最终成了500元。”徐先生说。

  徐先生的代理律师,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的李美娟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被告方理应承担责任,所以在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提出太多的质疑,按照正常逻辑,徐先生完全可以要求更多赔偿。

  李律师坦言,在经手的案件中,像徐先生这样的损失金额如此大却只要求极低经济赔偿的事情非常少见。

  本案原告徐先生却称,他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对方的过错造成我的动物出事,这样的结论已经认定了。我认为,这个事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目前,饲养动物被鞭炮惊吓的事情时有发生,相关的报道也屡见报端,这和很多人不了解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有关,希望大家都能了解野生动物的习性,让鞭炮声离野生动物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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