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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误打”顾客超市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2:57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李晓明报道原本进超市购物,不料却被保安当成小偷拳打脚踢。顾客马先生平白无故受了冤枉,于是将超市告上了法院。

  今年2月11日下午,马先生去乐购超市光新店购物时,看见保安抓住一位中年男子正在盘问。当时没在意,但正当他准备从纠缠着的两人身边走过时,那名保安突然把他也抓住了。这时旁边的保安也渐渐围了上来,并把他双手反扣。当他向保安质问为什么要抓他时,
保安却说马先生和中年男子是同伙,都在超市里偷酒。保安不听任何解释,把他拉到二楼的保安办公室,并多次殴打他,造成他头部、下腹部多处受伤。

  事后,超市工作人员通过观看监控录像后才发现马先生根本不是小偷。但超市并没有向他赔礼道歉,反而无端指责他的反常行为误导保安,并否认殴打他的事实。

  超市辩称,此次事件是由于误会所致,被告的保安未殴打原告,不存在故意。超市同意凭据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营养费。根据原告的申请,法院还委托了鉴定机关对马先生的伤情做了鉴定,证实了马先生头面部被殴打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受伤是因被告的保安殴打造成,虽然被告强调原告受伤是由误会引起,但被告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普陀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马先生各项损失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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